请参加完2016年光电所中期答辩的同学尽快完成以下工作:
1、整理好的纸质版答辩记录交至研究生部。若有将原始答辩记录带走的同学,请将答辩记录原件一并交回;
2、答辩记录电子版拷至研究生部,并附答辩记录外报审批表(打印版)。
3、请参照研究生网报流程在国科大系统填写,并请导师审核通过。
提交至研究生部的材料,注明答辩人姓名。
以上工作请于12月16号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