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和光电所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计划开展2023年博士研究生阶段性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组织形式:各导师组自行组织。
2. 考核对象:本年度不参加开题、中期的博士研究生。
3. 材料提交:向研究生部提交《光电所博士研究生阶段检查登记表》(见附件)。
4.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16:00。
如有疑问请与研究生部联系,联系电话028-85100438。
研究生部
2023年9月27日
附件:博士阶段性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