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国科学院各类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内容,现将我所院长奖学金初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在学研究生
二、名额
光电所组织推荐5名(含硕博士)候选人上报国科大,国科大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从各单位候选人中推荐院长特别奖60名、院长优秀奖298名。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科学,立志为祖国建设服务;
2.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在科学研究的理论或技术创新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3.品德优良,尊敬师长,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课程无挂科或重修;
5.在学期间已获得过该奖项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
6.定向博士研究生按照签订的定向协议执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年度院长奖学金评选:
1.评定年度内所有必修课中有单科成绩不及格者;
2.违反宪法、法律和所规章制度,受到国科大、光电所纪律处分或记过者;
3.休学超过半年者;
4.由于个人原因,在实验、实践环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5.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三、申报程序
(一)系统申报:本次院长奖的电子材料请在中国科学院智慧教育系统(网址:http://www.iedu.cas.cn/)中的奖项管理系统中填写申报(请认真填写所需信息,并上传完整的证明材料,评奖以系统申报为准),并请导师审核通过。系统申报于4月25日16:00前完成,操作说明见《奖项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附件1)。
(二)纸质材料:1.申请表(系统下载),导师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
2.申请有关证明材料(附件2,附件3)。填写附件2、3并按顺序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申请者的发表文章需附期刊封面和文章全文;出版专著附专著附出版社开具的证明;专利附受理说明书或授权书;获奖附证书等。证明材料胶装成册并于4月25日16:00前交至研究生部205室。
四、评选程序
研究生部牵头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委集中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确定5位候选人,评选结果在研究生部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国科大评审委员会。
五、其他
研究所和导师应认真审查学生申请材料,务必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研究所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在参评成绩、事迹、和成果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当事研究生的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已获奖的研究生,一经查实有此等问题的,撤销当事研究生获奖荣誉,追缴其所获奖学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兰老师
联系方式:028-85100438
附件:院长奖学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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