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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朱李月华优秀博士生奖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0 | 浏览:97949次 【关闭此页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度各类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21年度朱李月华优秀博士生奖学金初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和范围

“朱李月华优秀博士生奖”面向国科大学籍目前在学的博士研究生评选。

具体条件为:

1、热爱祖国,热爱科学,立志为祖国建设服务;

2、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在科学研究的理论或技术创新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3、品德优良,尊敬师长,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课程无挂科或重修;

5、在学期间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及同类奖项者不再参评;

6、定向博士研究生按照签订的定向协议执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年度朱李月华优秀博士生奖学金评选:

1.评定年度内所有必修课中有单科成绩不及格者;

2.违反宪法、法律和所规章制度,受到国科大、光电所纪律处分或记过者;

3.休学或保留学籍超过半年者;

4.由于个人原因,在实验、实践环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5.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二、名额分配

8人

三、奖学金额度

5000元/

四、申报流程

         通过国科大教育业务管理平台“奖助系统”填报“朱李月华优秀博士生奖(西部)” (sep.ucas.ac.cn,填报说明见附件),并下载申请表及申报材料附件(发表文章需附期刊封面和文章首页;科研成果附成果证明材料,并注明本人完成部分,已获奖项证书复印件),4月1412:00交到研究生部205室。

         五、研究所初选

        由培养单位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确定8位候选,初选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国科大评审委员会。

         六、其他

      研究所和导师应认真审查学生申请材料,务必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研究所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在参评成绩、事迹、和成果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当事研究生的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已获奖的研究生,一经查实有此等问题的,撤销当事研究生获奖荣誉,追缴其所获奖学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兰老师

联系方式:028-85100438


      附件:奖项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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