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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4 | 浏览:66811次 【关闭此页

    为做好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和《光电技术研究所2019年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文件精神,现将我所2019年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

博士:5名,硕士:4

二、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科大及所在研究所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6、直博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选;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选。

7、硕博连读生原则上按申请时的学籍注册培养层次参与评选。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收到过国科大或研究所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由于个人原因,在各种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4、参评学年的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三、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报送

请申请人于20191021日上午11:30前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以及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答辩PPT(模板见附件3)通过U盘提交到研究生部。

(二)填表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须双面打印、内容须填写完整,签字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

2、“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3、“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推荐人原则上应为申请人的导师。

四、评审组织

研究所成立光电所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7--9人组成。根据参评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情况(10%)、科研成果及能力(45%)、论文工作进展情况(45%)进行考评,由评审委员会出席会议并参加投票表决。

按照“公平、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确定初选获奖名单,并在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国科大国奖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五、数据提交

1、请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选择申请国家奖学金,校对本人信息,填写申请理由及接收奖学金的建行卡号,核对无误后提交给导师。由于本次申请,不需提交纸版申请表,请务必确保系统内申请信息填写认真全面、细致无误。

2、请申请学生的导师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可以在国家奖学金奖项中看到申请学生的申请信息,点击“审核申请”,填写推荐意见后,点击同意推荐。

3、研究生部根据所内初评公示名单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点击国家奖学金项目的“审核”,查看申请学生的申请表,进行审核。确认各项信息无误后,点击“推荐报送”提交。

联系电话:028-85100438


附件1:光电所2019年国奖评选细则

附件2:光电所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光电所国家奖学金评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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