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科大《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我所《光电所研究生国科大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所教字[2014]3号)文件规定,现将2019年国科大学业奖学金名单予以公示。
特别强调
1.已缴纳学费、申请缓缴学费、办理助学贷款的研究生正常发放学业奖学金。
2.学籍状态为休学的研究生,暂停发放学业奖学金。
3.无正当理由未缴纳学费的研究生,不发放学业奖学金。
4.受到纪律处分还未解除的研究生,不能参评和获得奖学金。
附件:2019年国科大学业奖公示名单
公示期:2019年10月11日-10月17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28-85100438/85100573
研究生部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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