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电所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所教字[2014]2号)规定,完成课程学习的研究生可以参加学位课奖学金评选(不含定向生、在教育基地上课的博士生及外单位与我所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位课奖学金评出一等、二等两个等级,人数各占参评总人数的50%。评为一等的研究生自2018年9月1日起每月享受100元奖学金,评为二等的研究生每月享受50元奖学金,学分未修够者及课程不及格(未通过)者缓评,详情参见《学位课评比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附件1)。学位课奖学金由研究生部按月纳入等级奖学金变动,由财务处统一发放。请参评研究生于2018年12月20日下午4点之前将申报表(附件2)报送至研究生部。
附件1:学位课奖学金评选细则
附件2:学位课奖学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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