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执行时间
2018年9月-2019年8月
二、阶段考核节点及要求
立项答辩:2018年7月
中期考核:2019年4月,提交中期进度报告,具体通知另发
结题答辩:2019年8月,提交结题报告;来所参加答辩(参评优秀课题专项奖励),具体通知另发
三、经费使用说明
1. 项目资助名单及经费
资助项目名单见附件1所示。
每个项目经费(含劳务费)可在系统查询(http://zxsq.ucas.ac.cn/login/index/ti),额度将根据阶段考核节点由研究生部进行微调。
2. 购买物品
购买实验器材、图书等务必提前提出申请,先行填写《光电所科创计划项目物品采购、学术活动申请表》申请表(附件2所示),组长签字并由指导教师签字后,提交到光电所研究生部审核(签字后的申请表,可拍照后发到yjsb@ioe.ac.cn),待研究生部批准后予以购买。未提前申请就先行购买的,不予报销。报销时必须提供以下纸质版材料(所有材料背面需签上组长姓名):发票、刷卡POS单(或者付款证明(可以是网上、移动支付付款截图、转账截图等))、购物清单以及实物拍照。
3. 参加学术会议、发表文章、申请专利
务必提前提出申请,先行填写《光电所科创计划项目物品采购、学术活动申请表》申请表(附件2所示),组长签字并由指导教师签字后,提交到光电所研究生部审核,待研究生部批准后予以执行。学生收到发票后,统一将付款凭证、发票以及会议邀请函(文章接收函或专利申请相关凭证)等材料(所有材料背面需签上组长姓名)一并转交研究生部予以报销。
4. 外场试验
因为项目验证、数据采集原因需要赴外场开展试验(光电所以及自己所在学校除外),提前向研究生部提出申请,待同意后实施。
5. 差旅费标准及要求
1) 标准:火车(火车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如选乘飞机则按照同线路高铁/动车二等座价格报销
2) 票据要求:火车票或飞机行程单+登机牌+付款凭证;住宿费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是1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为2张)+刷卡POS单(所有材料背面需签上报销人员的姓名)。
6.发票信息
必须为增值税机打发票,不能为手撕发票。发票上必须完整填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
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50811820A
地址、电话:四川成都双流文星镇350#信箱 85100008
开户行及账号:中行双流光电所支行 125255436815
7. 报销时间
1) 因单位财务结算要求,当年度结算、不能跨年度结算;
2) 2018年开具的发票必须在2018年内完成报销,2019年的发票在2019年年内报销;
3) 报销凭证提交节点:2018年11月30日、2019年3月30日,2019年6月30日以及2019年8月30日。项目组组长按照上述节点,将节点内发生的票据凭证(所有凭证背面需签上组长和报销人的姓名)统一整理并邮寄至光电所研究生部予以报销;
4) 劳务费发放,根据项目组科创计划进展,研究生部将按照立项评审、中期检查以及结题答辩三个阶段分三次将劳务费发放至各组组长卡上,由组长根据组员贡献进行分配,如果有节点未能完成则停止发放劳务费以及后续经费。
四、联系方式
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
地址:四川成都双流西航港光电大道1号
联系人:朱文、向老师
联系电话:028-85100434、028-85100573
邮编:610209
附件1:资助名单
附件2:光电所科创计划项目物品采购、学术活动申请表
光电所研究生部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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